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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6-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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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13〕19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为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速度和协调水平,保护生命、保护财产、保障公众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宜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镇燃气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1.1 市政府成立宜兴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公用事业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卫生局、财政局、广播电视台、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事故追查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市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灾区实行封锁。

  2.1.2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密切关注事故控制情况,收集、整理事件相关资料,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1)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对燃气突发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评估,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和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供专业抢险技术力量,组织专业抢险人员开展救援,并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2)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现场警戒预案,组织突发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与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打击阻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

  (3)市消防大队:负责在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冷却有关设备容器;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负责组织伤员的搜救。

  (4)市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现场救援处置方案,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提供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处置;负责调查引发突发事故的原因;参加事故评估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调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事故原因,提出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抢修和处置方案。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以及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现场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转移。

  (9)市广播电视台:加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导向,加强对突发事故处置期间新闻报道的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10)市民政局:做好社会捐助物品的使用工作;妥善管理用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经费和物资,确保合理使用。

  (1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调查、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按燃气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宜兴市燃气突发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预警级别与之相对应依次用红色、橙色、、蓝色标记,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⑴西气东输和川气入宜管线管道风险高后果识别区内违章施工、违章开挖、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压、载重车辆辗轧等易发生断裂,引起燃气大量泄漏;

  ⑵地下燃气管道由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压、载重车辆辗轧、违章施工、违章开挖等易发生断裂,引起燃气大量泄漏;

  ⑶汽车加气站、天然气门站、LNG应急气源站、液化气储配站及供应站(点)由于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设施维护保养不善等易造成燃气泄漏、发生爆炸和爆燃事故;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人员疏散。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视情况关(封)闭相关设施,同时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危险场所,根据情况第一时间撤离现场及周边人员;消除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故的隐患,防止和控制事态蔓延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公用事业管理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属地政府、事故单位和有关安全、燃气方面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迅速、及时到达现场,对燃气突发事故及时进行监测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救援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救援工作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应急抢修燃气设施;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的同时,制定恢复运行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

  (5)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公用事业管理局、民政局、质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消防大队、有关保险机构组成。

  A、宜兴港华燃气公司建有专业抢修队伍二支,其中内管抢修人员25人(24小时值班),外管抢修人员22人(24小时值班)。在无路障的情况下,抢险人员市区30分钟、乡镇9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

  (1)防火服、呼吸器、防毒面具、堵漏工具、橡胶锤、铜锤、检漏仪、发电照明车、消防器材等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存储于公安消防部门。

  (2)宜兴港华燃气公司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和需要,配备抢修车辆2辆、电动钻孔机5台、割管机7台、移动式发电机2台、液压工作站1台、空气压缩机5台、排风机3台、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套、带压抢修设备1套、液压铡管机3台、液压割管机2台、汽车吊1台、随车吊1台、封闭式管道钻孔机1台、手推式检测仪2台等抢修设备。

  (1)各燃气经营企业组建专业抢险抢修队伍进行日常演习训练,由各燃气经营企业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

  5.1.1 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报警(110或119),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2.3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等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好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财产,确需移动现场物品,需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并拍照录像,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当接到发生相关燃气预警突发事故的信息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根据暂估事故级别和事态发展形势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由市应急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调用有关救援人员和设备参与应急救援。

  燃气企业立即关断就近的相关的气源控制阀门,熄灭一切火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公安局、安监局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根据警戒区域,迅速撤离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根据进一步发生的危险程度,逐步扩大外撤范围)。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安监局、质监局根据可能的危险目标,按照专业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概要如下:

  (1)泄漏。如液化气站内储罐泄漏,有注水保护系统的,立即进行注水,否则应进行紧急倒灌(或倒灌外运),同时对泄漏点进行封堵;输气管道泄漏,迅速确定泄漏点,对其进行封堵或关闭泄漏点两侧阀门。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救援结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作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对在燃气突发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情况,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