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水利局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县水利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实施办法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水产资源以及河道、塘堰、水库、水域的综合开发利用。编制全县人畜饮水规划和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3)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及恩施州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能资源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4)统一管理全县城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和跨乡(镇)水资源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6)拟定全县水利水产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基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指导水利、水产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规费、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水产建设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初审全县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8)主管全县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其岸线,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库的治理和开发;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3)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排涝抗旱的工作,对全县的主要河流、小型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排涝抗旱调度。
(14)负责编制全县的流域开发规划和申报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内并配合水电项目的申报及前期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农村电气化的申报组织工作。
建始县水利水产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下设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股、水利股、供水股、水政及水资源股、农电股、建设及质量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堤防股、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办公室。另有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县水利水产监察大队、县水土保持局、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站、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建始县水库管养所六个直属事业单位、十个乡镇水利水产管理站。人员情况为:水利局机关行政在编12人、全额事业28人、自收自支11人,离休1人、行政退休26人、事业退休1人,遗属5人、“三支一扶”3人、乡镇水利水产管理站全额事业人员26人,社保管理退休人员14人。
建始县水利水产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1120758.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20758.21元,其他收入1300000元),总支出21120758.2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565.9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456.54元,农林水支出19051834.46元,住房保障支出512901.24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总计增加了7055547.7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度收入21120758.21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了7055547.78元,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9820758.2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7247717.7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他收入1300000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192170.00元,主要是水库管养所经费减少。
本年度支出21120758.2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7055547.78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759122.2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354711.78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项目支出13361636.00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6700836.00元,主要是水利前期工作经费等增加。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820758.2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7247717.7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20758.2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565.9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456.54元,农林水支出17751834.46元,住房保障支出512901.24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7247717.7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0758.2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565.9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456.54元,农林水支出17751834.46元,住房保障支出512901.24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7247717.7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7759122.2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354711.78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项目支出12061636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6700836.00元,主要是水利前期工作经费等增加。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59122.2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354711.78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其中人员支出6616959.18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271690.18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引起,公用支出1142163.03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83021.60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引起公用经费变动。
2019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000元,比去年增加3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元,和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比去年增加35000元,主要是增加了一台水质检测车,车牌号码为鄂QD0M17。
2019水利局机关和六个二级事业单位、十个乡镇水利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1092163.03元,其中:办公费110000元,印刷费20000元,水费50000元, 电费70000元,邮电费40000元,物业管理费30000元,差旅费14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工会经费85483.54元,福利费168369.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其他交通费924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10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302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2019年水利水产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0000元。
2019年水利水产局共有车辆3辆,鄂Q8036和鄂Q8037两辆皮卡车,主要用于防汛物资的运输;鄂QD0M17,用于水质检测。
2019年水利水产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61636元。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5)劳务服务费265584元,主要用于全县十个乡镇水利管理站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及养老保险。
(9)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系统运行维护费365680元,主要用于全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
(10)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费800000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四十二坝水库、渡浪沟水库、红珠河水库、阴坡河水库、平阳二号水库、温泉水库、青林沟水库、响水湾水库、沟湾水库、老沟坝水库、独木桥水库、黄家湾水库、太平水库、贺家湾水库、旮旯溪水库、高峰水库、红岩水库等17座中小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
(11)水库水质检测费3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县33座水库进行水质检测,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5座,小二型水库22座,塘堰2座。
(12)水利扶贫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对茅田乡梦花岭村、锣底村、瓦渣坪村扶贫工作的开支。
(13)水利项目申报前期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的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质量检测费、项目的预决算审计费等。
(14)水土保持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建始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初步设计报告设计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第三方服务费、编制完成建始县水土保持监测公报(2018年)编务费等。
(15)水政、渔政执法工作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执法、水政执法、渔政工作执法等工作开支。
(16)五小水利维修养护工程1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17)小型水库专管员经费1008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有小型水库28座,聘请有专管员对水库进行汛期和非汛期管理的支出。
(5)劳务服务费265584元,主要用于全县十个乡镇水利管理站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及养老保险。
(9)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系统运行维护费365680元,主要用于全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
(10)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费800000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四十二坝水库、渡浪沟水库、红珠河水库、阴坡河水库、平阳二号水库、温泉水库、青林沟水库、响水湾水库、沟湾水库、老沟坝水库、独木桥水库、黄家湾水库、太平水库、贺家湾水库、旮旯溪水库、高峰水库、红岩水库等17座中小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
(11)水库水质检测费3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县33座水库进行水质检测,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5座,小二型水库22座,塘堰2座。
(12)水利扶贫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对茅田乡梦花岭村、锣底村、尊龙人生就是博d88瓦渣坪村扶贫工作的开支。
(13)水利项目申报前期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的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质量检测费、项目的预决算审计费等。
(14)水土保持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建始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初步设计报告设计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第三方服务费、编制完成建始县水土保持监测公报(2018年)编务费等。
(15)水政、渔政执法工作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执法、水政执法、渔政工作执法等工作开支。
(16)五小水利维修养护工程1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17)小型水库专管员经费1008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有小型水库28座,聘请有专管员对水库进行汛期和非汛期管理的支出。
(18)水资源保护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水资源的保护支出,水法宣传、水资源公报的编制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市管理事务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包括二级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三)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尊龙人生就是博d88。
八、公用经费:为保障本单位(包括二级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